一、食品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教育机构、科研院所、第三方服务机构等从事食品安全管理 工作的从业人员
二、 在普通食品、特殊食品(保健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、婴幼儿配方食品)生产者和销售者,从 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
三、餐饮服务经营者(中央厨房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),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
四、 单位食堂(含学校、托幼机构、养老机构、建筑工地、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)等食品生产 经营者中,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 业人员
五、 在食品冷链物流中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。